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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牧民定居水平是推进新牧区建设迫切需要
日期:2008-06-06    来源:农村发展研究所

    一、牧民定居水平的现状

    实施牧民定居工程是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新牧区建设和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保障和必由之路。目前,我区近16万户牧民(占全疆牧户总数的78%)实现了定居半定居,自然环境相对优越的伊犁州直辖县市、昌吉州、博尔塔拉州等地的牧民定居半定居率更高。但除了少数初具规模的牧民集中定居点外,我区大多数牧民定居点仅仅解决了住房、棚圈等基本问题,缺乏教育、医疗、通讯、能源、道路等配套设施和饲草料基地,是一个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定居。目前,全区达到“三通、四有、五配套”标准的定居牧民仅占35%左右,很多地方还处在极其分散的、小规模的、设施不完善的半定居阶段,还有相当一部分牧民仍然过着逐水草而居,春夏秋冬四季不停转场的游牧生活,这已成为我区牧区建设新农村的一大障碍。

    (一)定居点规模普遍较小。目前,牧民定居点在建设规模、建设速度和建设水平等方面与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畜牧业要求仍然不相适应。除了少数初具规模(50户以上的)的新建牧民集中定居点(一般每个乡镇就有1~2个)外,大多数牧民定居点总体上还是处在传统的区域“阿吾勒”或牧业村基础上延伸的分散定居状态,距“三通、四有、五配套”标准相差甚远。

    (二)定居点配套设施较差。大多数牧民定居点远离城镇,交通不便,信息不通,定居点相对分散,发展相对滞后,由于经济薄弱、投入不足,牧民定居后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难以达到“三通、四有、五配套”的标准,距“村容整洁”相差较远。同时我区仍有较多的牧户和牧业人口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2005年塔城地区达到“三通、四有、五配套”的定居牧民只有5238户,半定居的6455户,还有8610户仍然沿袭着畜随草转、人随畜走的游牧生活。在转场游牧中,牧民们只能住在简陋的毡房里,没有电,没有自来水,医疗没有保障。

    (三)定居点缺少饲草料基地。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要让牧民定居下来,必须要有饲草料基地,不然牧区牲畜仍然需要转场,定居就成了空话。但是目前牧民定居面临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缺少饲草料地,与自治区户均50亩标准还相差甚远。很多定居牧民无法从事饲草饲料生产和冷季舍饲圈养,形成名义上定居,实际上仍是靠天养畜常年游牧状况。如果按照以冷季舍饲圈养标准来衡量我区牧民定居,那达标牧户就寥寥无几。

    (四)定居后的生产生活问题没有保障。牧区产业结构单一,农业受制于“天”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畜产品不能够及时进入贸易市场,二、三产业基本空白。定居后的牧民生产生活问题没有保障,定居后干什么、靠什么生活的问题没有解决,给定居牧民留下了后顾之忧。虽说定居点的选址要考虑到便于农业发展,但时至今日建牧民定居点的地方大部分都不太适合于农耕,也完全不适合于游牧。

    (五)定居点水土条件较差。很多牧民定居点在建设时盲目性较大、缺少规划,对定居点附近水土开发条件研究不够,常常因缺水或土质太差造成弃耕撂荒,定居所需人工草地远不能满足牲畜舍饲的需要,这必然造成草畜分离、定而不居,甚至是牧民收入下降的状况。同时多数定居点的土地基本都是初开发的荒地,土壤改良成本也较高

    二、全面提高牧民定居水平的几点建议

    牧民定居是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必由之路,因为新疆的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总不可能建立在马背上的。牧民定居涉及牧民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文化观念的转变。那种以为分给了土地,建了住房和棚圈就算完成了定居的认识是十分肤浅和片面的,实践证明也是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正如国家民委所要求“牧民定居点要按小城镇建设,要用发展的长远眼光来规划,学校、商店、文化室要配套,不只是随随便便地在戈壁滩上建一些房屋”的那样,只有长远的市镇计划才能逐步消灭城乡差别,人的各种需求才能得以满足和开发。

    (一)构筑多部门协商的平台。牧民定居工程是由多部门参与才能完成的。因此,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彻底摒弃认为牧民定居是畜牧部门的事的观点,必须建立多部门协商的机制,以确保所有部门在牧民定居建设上有位置,内容上有安排,资金上有支持,考核上有指标,措施上有保证。

    (二)彻底改变把牧民定居视为单纯的政治任务的倾向。牧民定居的主要任务是促进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了有效防止经济问题政治化的倾向,在规划上和实践中一定要突出牧民定居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突出牧民群众的意愿和切身利益,从而获得广大牧民群众的积极响应。

    (三)要建立健全定居点服务功能。定居首先面临的就是牧民在定居点如何生产生活的问题。因此,进一步创新定居点建设投入机制,把定居点建设与新农村规划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城镇化结合起来,与建设现代农业结合起来,实行科学规划和高水平建设。把定居点建设成为生活设施齐全,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完善,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的牧民聚居区域中心。

    (四)搞好饲草料基地建设。牧民能否完全定居下来,关键是牲畜冷季能否完全“定居”下来。而要实现冷季舍饲圈养,充足的人工草料是决定性因素。针对缺少饲草料地的问题,要加快实施在我区牧区新建一千万亩优质草场和一千万亩草料基地建设计划。各地州、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国有土地,乡镇场要调剂集体的机动地,保证每户至少30亩的饲草料地,有条件的要达到50亩以上。裕民县从国有土地中划拨土地给牧民,沙湾县则把新开发的国有土地分给牧民。

    (五)着力解决定居牧民的后续产业问题。牧民定居后收入能否明显提高,取决于能否开辟新的产业和就业门路。对牧区进行资金投入时,应当加大生产性资金的投入,最大限度地解决定居牧民的后续产业问题,让搬迁定居牧民能够“定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以此来解决和实现牧民定居以后干什么的问题,从而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人工牧草种植、饲料、养殖、加工相结合的现代畜牧业体系,促进牧民定居发展。

    (六)针对性地加大对定居牧民的技能技术培训。牧民在定居过程中已经或即将经历种植饲草料、圈养牲畜等过去不熟悉的生产活动,这是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农业生产的新定居牧民来说就是遇到的第一道难题。一是应切实加强对定居牧民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二是实施牧民转移工程。各地州市、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这项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牧民转移就业技能技术培训,提高定居牧民自身素质,增强市场经济就业的竞争能力。

    (七)促进牧民定居规模化。前苏联和美国的游牧民定居是基本通过工业化与城市化来完成的。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在实施牧民定居过程中,根据当地的实际一步就实现了从游牧到城镇化的历史性跨越,为我们提供了很高的前瞻性参照范例。以我区牧区的实际情况看,具有这种发展城镇化条件的地区还是不少的,特别是在北疆牧区更具有可行性的。富蕴县的“中心村模式”可以说是牧民定居规模化实践中的有益探索,很值得推广。

    (八)设立牧民定居基金。要拿出一笔财政资金建立牧民定居基金,并制定和实施基金增量的制度以及基金使用的制度。

责编: 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