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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的争鸣-私权保护热点问题研究
日期:2008-06-13    来源:新疆社会科学院

   民法为私法。自从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以其无与伦比的睿智缔造了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理论,私法的概念体系逐步形成,对近现代世界法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私法以市民社会为基础,以平等、自治为原则,以尊重、保护市民的私人利益、自由意志为出发点,目的在于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创造力,维护其精神安宁,从而保障私人利益的实现。民法为彰显其私法属性,倡导私权神圣、人格平等、私法自治三大基本理念,以授权性规范为主体,赋予所有市民以广泛的民事权利。民法为万法之母,其内容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两千多年来,多少先贤圣哲为之殚精竭虑,对民法理论进行研考,对民法法条进行分析,对民法现象进行解惑,使民法具有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浓醇的精神底蕴。然而,随着近现代社会的飞速变迁,现实生活呈风云变幻、纷繁复杂之势,民法现象更加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研析民法的现代学人接过更繁重的历史使命,因应时势,各抒所长,促使私法领域的理论争鸣犹如春天的山麓,百花争艳。

    何谓私权?它是指私法所确认的,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健康、荣誉、财产及其他的经济、民事活动相联系的权利。何谓私权保护?它是指在市民社会中,人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充分的平等的保护。任何个人、组织的私权不受侵犯,非依公正的法律程序不得被限制和剥夺。私权受到侵犯时,应获得法律上相应的救济。市民社会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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