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通过三位女性对自己婚姻生活中四个场景的叙述,来表现在族际婚姻中,个人感情与族群文化的矛盾和相互妥协。说明妥协的目的,是为了维系个人感情,减小违背族群文化规则的代价,维持对族群的归属感。指出族群文化的变迁常常就是对无数个体选择的妥协,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2004年,为完成我主持的国家课题“新疆多民族混合家庭研究”,我和课题组成员对几十位组成或来自于混合家庭的不同民族的人进行了访谈,其中我访谈过的三位族际通婚的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她们的叙述中,时时可以感受到个人情感与族群文化的矛盾、冲突与妥协。一、背景 A,41岁,回族,塔城市出租车司机。父母的籍贯分别是青海湟中县和甘肃广河县,1961年俩人来到新疆塔城务农。A是在塔城市出生的,有5个兄弟姐妹:大哥、弟弟和3个妹妹,A是老二。A的丈夫(简称AM)是汉族,父母家在乌鲁木齐市,AM在塔城工作时俩人相识,当时A只有20岁,结婚时A已经32岁了。现在她有一个5岁多的女儿。 B,35岁,哈萨克族,塔城市某社区干部,高中毕业(从汉语授课学校)。父母都是塔城人,佬爷是汉族,去世较早,其他亲属都是哈萨克族。B的父母生了8个孩子,B是老五。B的丈夫(简称BM)是汉族,高中文化,司机。父母籍贯甘肃,上个世纪60年代来到塔城务农。BM在塔城市出生,是家中最大的孩子。1985年B18岁时和BM认识,现在他们有两个孩子,女儿12岁,儿子6岁。 C,27岁,汉族。父亲籍贯河南,上个世纪50年代参加抗美援朝后到的新疆,因没有文化,也就没有什么职务,烧过锅炉,已去世多年。母亲籍贯四川,54岁。父母原在奇台县某镇,80年代移居乌鲁木齐市做生意。C因家庭困难只上到小学4年级,离校后帮父母做生意,曾学过美容,现在和母亲合伙开冷饮摊。C家中有姐妹三人,她是老二。C的丈夫(简称CM)是维吾尔族,比C大两个月,初中毕业(从维语授课学校)。父母原来在奇台县某乡,1995年全家迁至乌鲁木齐市做生意。父母60多岁,家境一般。父母生有10个孩子,现在还有8个,4男4女,CM是家中男孩中的老三。他当过厨师,开过饭馆,现在当搬运工。C和丈夫1997年认识,2001年结婚,现在有一个1岁多的儿子。三位女性都是那种说话快言快语,行动干脆利索的人,很有主见,虽然文化程度高低不同,但言谈很有条理,常常表现出个人独到的见解。如上文所述,三位女性与配偶分别属于汉-回 、汉-哈、维-汉通婚,显然他们都为族际通婚,且婚姻双方宗教信仰不同。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是普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根据民族传统习惯,人们生下来即随父母成为穆斯林,在生活方式、人生礼仪等方面自觉地遵守伊斯兰教的教规。众所周知,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普遍遵循宗教内婚的原则,如果与非穆斯林结婚,也是男性娶进的多,女性嫁出很难 ,一般都会遭到来自父母、同族社会的反对。而且即使是同教民族,由于各民族间风俗习惯相异,人们在择偶时仍大都倾向于族内通婚 ,以保持婚姻家庭的和谐和本族文化的传承。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是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族际通婚率最低的两个民族,分别为1.05%和2.21% ,可见其族内婚姻占绝对优势。虽然有群体的文化规则和传统,但“现今社会择偶中的宗教、民族、政治、经济、阶层地位等因素逐渐退居其次,婚姻中的爱情因素越来越占突出地位,在婚姻生活中起主导作用,成为衡量婚姻质量的重要尺度。” 面对本民族文化的压力,如何获得自己的爱情,如何在家庭生活中维系爱情、亲情、友情的同时,又能和夫妻双方民族的文化共处,其间充满了各种妥协。二、场景场景一:结婚 A和C的婚姻缔结都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历程,只是A在产生爱情后有一个漫长的等待,用时间来消磨父母的耐心,而更年轻、更开放的C由是在共同生活中培养、加深爱情并获得CM父母的认可。 A:父亲和母亲都是非常传统的穆斯林。父亲要求我们很严格。上学时,父亲要求我们按时回家,不能在外面玩,要回家干活。父亲的话我们必须听。母亲也是一个地道的回族妇女,只知道在家闷头干活,很少出门。家里养了一些牛、羊、鸡等,妈妈成天就在家里忙,什么都听爸爸的,也没什么权利。家里的牲畜、鸡蛋、鸡也都能卖钱,有收入,但妈妈没有支配这些钱的权力。可能就是因为逆反心理,爸爸那时管我们太严,长大后他的一些话我就不愿听,也是看到妈妈那样任劳任怨,却什么都没有,我就不想找回族对象。周围回族男青年也比较多,也有一些不错的人,但我从来没有想过找回族,所以也就没有试着去谈。老公的家是乌鲁木齐的,他在塔城上班,认识了他以后,觉得他人特好,我们就谈上了。但父母坚决反对,当时哥哥也娶了个汉族姑娘,他也反对我,说习惯不同,生活在一起不容易过好。当时他找大嫂时,父亲也坚决不同意,他们后来私奔出去,回来后父亲也没有办法。4、5年前大哥离婚了,有一儿一女。他离婚的原因也和不同民族结婚有关。我的事,我父母坚决不同意,他父母也不同意,说怎么找了个回族,我们就等着。老公也曾说,是不是我们两人离开(即私奔—笔者)算了,但我不愿意。我不想让别人说,你看这家的女儿,找了个汉族,连父母都不要了。开始我们都放弃了,他工作也不要了,回到乌鲁木齐,我对他说,如果有合适的人,就找一个,不要等我。他也这么对我说。但以后我们都没有结婚,一直互相等了十几年。最后父母也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我32岁结的婚。我之后的4个弟妹,都找的汉族(人)。我弟弟和我同年结婚,父母同意了我,也就同意了我弟弟,因为上面的哥哥、姐姐都这样,也没办法反对了。 C:我们1997年认识的,谈了一年多,就结婚了,当时我们都刚20岁。一直没有小孩。我也是想民族不同,要是有什么问题,有小孩可能不好。过了5年,想着都过了这么久了,我们还很好,就要了小孩。当时我在家待业,摆了个(台球)案子。他家住在我们家的对面,他经常来打台球,和我喧荒,就这样慢慢认识了。那时小,觉得找个维族朋友也挺好玩的。那时好多人见了维族人有点害怕,我也是。当时我不会维语,一句也不会。他追我的。他后来跟我说,他早就注意我了。他在夜市干过,那时我也在那儿干。当时我年轻,头发长长的,做美容的,也会打扮,他见到我,就想,这个汉族女孩这么漂亮。后来他家搬来,我们就成邻居了。那时我就像男孩一样,短头发,穿短裤,打台球,我的技术也好,他父母就接受不了。他们认为女孩子就应该头巾勒上,裙子穿上,在家做饭。他父母不同意,我家的意见不是太大。当时我父亲还在,父母说婚姻自由,自己的事自己负责。他家认为我是汉族,民族不同,以后生了娃娃,会怎么怎么的,维族人礼节又多,他们就是不同意。我们自己结的婚。我们租了一间房子,就一张床,买了些锅碗,全部都是我们自己办的。开始是偷偷的,没告诉他父母我们住在一起。一次他父母让人把他叫回去,把他打了一顿。打完后他来找我,头发乱乱的,白衬衣上还有踢的鞋印。当时我的朋友也在,他说不小心掉进坑里了。朋友走后,他让我看看肋骨是不是断了,说是他爸爸打的。我用红花油给他搓,一边搓一边流泪,怎么这么野蛮。他说他爸拿着刀子差点把他的耳朵割掉,是他妈妈、哥哥硬把他救下来了。以后他一个星期回一次家,看看他妈和家人。我不敢去,路上看到他妈,就远远地躲开了。我是在这里长大的,她要吵架、骂我,多难听。第二年我入教后,他家人对他说,过古尔邦节时带我去。第三年我去了他家。第一次去他家时,我的心都在发抖,特害怕,慢慢就习惯了。他姐妹、兄弟对我都特别好。以后他们接受我,也是因为我们过得不错。我尽量把他们的儿子向好的地方引导。现在他们家对我挺好的,因为我是他们家媳妇中最孝顺的一个。他妈说她哪儿不舒服,我立刻就去给她买药;她妈头痛,我以前学过美容,就给她按摩。他家有大事,他爸都要和我讲,有时不和他儿子讲。家中开会,我是很重要的人,我的意见很重要。我从小就在这儿长大的,接触过的人多,知道的也多。 C的丈夫说他们开始在一起时,并没有想到这段感情能持续多久。CM:我们是2001年结婚的,至今已经3年了。结婚后就有孩子了。实话说,开始我们没有领证,自己租房子同居的。我想,只是为了玩玩,不知能持续多久。当时我们都很年青,都有需求,希望能常在一起。那时我父母不同意,希望我找本民族的,我的耳朵差点被我爸割掉。当时我爸叫人把我叫回去,问我:你们是不是在一起过了。我说是的,他说你不要父母了吗?谈的时候,我还和两个女孩好过,但在一起后几年,我一直都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她也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我们俩个人感情好。 B有一个非常开明的母亲,她的婚姻很顺利。B:我18岁时认识他的。他和我哥哥经常一起玩。他上的汉校,但很喜欢交民族朋友,可以听懂哈语。他的一些朋友汉话好好的说不了几句,就比划着,别人用民语说,他用汉语说。他喜欢民族的东西,小工艺品之类。特别喜欢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他说房子干净,摆着地毯。他天生就应该找民族人。我妈同意我们谈。我爸88年就去世了。我妈说只要你们过好就行了。我大姐嫁的哈族,二姐嫁的回族,后来离婚了,三姐嫁的锡伯族,我嫁了汉族。
场景二:入教 按照伊斯兰教规,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通婚,对方应该履行入教的仪式,成为穆斯林后方可。A和B都要求丈夫入了教,但她们以为这更多的是顺从本族社会的要求,是一种自我安慰。 A:结婚前,他入了教,请阿訇念了经,这是我的要求,也是考虑生活上会更方便一些,对父母也更好一点。他也愿意。这样别人就是说我嫁给了汉族,也可以说他已经入了教,听起来也好一点,也是一种自我安慰吧。进教时,阿訇要把要求及出教的后果讲清,要是反教,对他及家人都不好。 B:我要求他进教的,他也没反对。我们这里民族人多,我也有不少亲戚,我大姐和姐夫在这里都是威信挺高的人,我找汉族,家里的人多少受到影响,最起码我不能让他们被人看不起,不能让我的亲人受牵连。我不替我自己想,我也要替我姐姐他们想。他进了教,还是汉族,但我们心里舒坦了,也是自我安慰吧。当然,进教对我们的心理影响也是挺大的。他进了教,就像我们少数民族了,一般干啥,就按我们的礼性来,我儿子的割礼就办得挺大的。 C自己也入了教,并且随着与丈夫感情的加深,C对伊斯兰教也日益虔诚,同时逐渐培养起对维吾尔族的认同。 C:刚结婚(同居—笔者)时,还想不知道能过多久,就没想进教。人家说,进教后再反教就不好,倒霉呢。我们家和他们家都要倒霉。维族人有这样的话,假如我要和我老公离婚,我要再找汉族人结婚,如果我不倒霉,他们家八辈子都要倒霉。我们一起过了一年多,到奇台他姐姐那,他们说,还是进教吧,你们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我想也是,他们就教给我最短的几句经文,让我学会。家里炸了油香、撒子,弄点肉,请老阿訇来家里,给我念经。我坐在那里,勒着头巾,穿着裙子。念完后给我起了个维族名字“阿孜古丽”。然后用盐水泡馕,我和老公,他一口,我一口,喝水吃馕,这就是“洗肠子”。以前别人骗我,说要用肥皂水洗,吓得我都不敢进教。实际上喝了念过经的盐水,就是洗肠子。我老公也喝,等于念了“尼卡” 。我们结婚时未念“尼卡”。我进教了,要做乃玛孜,求什么,就来的特别快,别人要两年,我只要两天,胡达就给我呢。这是婆婆给我讲的,阿訇给她讲的。我进教后,一般每次封斋十几、二十多天,有时生病,来那个(月经)时,就不封了。有时胃疼,喝个水,也就不能封了。我老公也封,冬天闲时封30天,干重活就不封。经文里说,人也要活着,实在饿的不行了,没有办法时,也可以吃大肉,但不能抽烟喝酒。现在都倒着呢。我老公也抽烟喝酒。他喝酒,我都骂呢。我们维族人不能这样。(问:你说“我们维族人”?你认为你现在是汉族人还是维族人?)我觉得我已经是维族人了,我心里觉得我不是汉族人,可能是吃他们家的饭了。看到有些维族人做不好的事,我觉得他们也丢我的脸,我也会想:穆斯林不应该这样。我的朋友都还把我当汉族,维族人基本都把我当维族,都叫我的维语名字。只要你进教了,他们就把你当维族。(问:别人怎么知道你进教了?)他们会问,我婆婆告诉他们的。他们都说这样好,我婆婆对我进教很高兴。假如我不进教,可能他们(丈夫的家人)不会让我生孩子,因为这对孩子不好,他长大后会很调皮,不好管,就像私生子一样,没有念“尼卡”生的孩子吗。维族人,只要念“尼卡”,不领证也算结婚。我老公也特别高兴我进教。
场景三:饮食穆斯林民族对饮食要求最为严格:不吃未经念经宰杀的牲畜,不吃自死的牲畜,不吃未放血的牲畜,不吃猪、狗、驴、骡、猛禽等家畜和禽类。非穆斯林民族与穆斯林民族通婚,是否愿意接受穆斯林民族的饮食禁忌,是能否被接纳的第一步。而且,吃饭是我们的社会中维系亲情、结交朋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式,即使是一方入教,但他的家人、朋友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要想保持严格的饮食禁忌会面临很多来自亲情、友情的矛盾。 A:吃饭的事,也挺麻烦。养他(丈夫)的奶奶是山东人,很喜欢吃“那个肉”,和我们住过一个多月。他和我商量:奶奶喜欢吃“肥羊肉” ,老人的愿望应该尊重。我也挺犹豫,但也没办法,就同意他隔几天领着奶奶到汉餐馆吃一顿,解解馋。现在想想,我还是挺担心的,万一他在餐馆也吃了呢,要是他领奶奶从餐馆出来,被熟人看到了呢,塔城这么小,别人会说:说是他进教了,还是吃汉餐,假的。再说老人在那里吃完,回家不是还要用家里的碗筷。那时的确也想不了那么多,就是因为我们感情好,我不愿让他为难,才顺着他。按照回族的礼性,汉族人进了教,结婚后,应该和原来的亲戚都断绝关系,就是担心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我父母就说过。但现在这样也不太可能,好在他家的关系比较简单,亲戚少,在这里他只有一个哥哥,来往不是很多,只是过节时聚聚。和他哥哥、朋友吃饭,都是到清真馆子,不在家里吃。他妈在乌鲁木齐,一个人过,继父已经去世。我们基本一年去一趟他妈那儿,住几天就回来了,时间不长。每次去冰箱都是空空的,他妈说,我也不喜欢吃那个,年龄大,吃那个对身体不好。你们想吃什么,就自己买,自己做,其他你就放心。她要买都是清真的,维族、回族人的羊肉,也挺注意的。我老公不吃,也不喜欢吃(肥羊肉)。有时我们从肥羊肉的摊子前过去,他就说,怎么那么大的味道,真难闻。不知是真的,还是让我高兴。他说他看着也心里不舒服。好在我们在他妈那住的时间也不长,但锅、碗这些我们也不能特别讲究。要不为什么说要断绝关系呢。他妈妈也很想外孙女,希望我们将她带回去。我就不太愿意。不是说奶奶不该带孙女,我是担心老人可能会溺爱孩子。还有老人又没有入教,她的饮食可能不会特别注意,领孩子到外面吃汉餐,到邻居、朋友家吃顿饭,都是很难避免的事。我不可能天天跟着。如果那样,肯定是很不好的。孩子我一定要特别注意。有时老人可能会觉得很委曲,自己的孙女都不能带。我也没办法,谁让我们是不同民族的呢。现在想着要把车(夫妻俩自己的出租车)卖了,到乌鲁木齐住,因为孩子就要上学前班了,希望她能在一个好学校里学习。但要是到了乌市,离他母亲近了,事情就多了,主要是饮食方面的,担心奶奶对孩子的饮食会有些影响。 C:没结婚前,我就不吃大肉,老新疆人吗。我不喜欢吃大肉,没什么营养,吃了凉的很。以前,我爸在的时候,我们家也基本不吃大肉。我和我老公谈的时候,我们不在家吃饭,他们也不做大肉,因为我们经常回家,天天回,看了不好,有时做了,就盖上。我妈改嫁后,毕竟是后父,也不太管我们的感受,他是湖南人,爱吃大肉。我和我老公从来不在家里吃饭。有时我妈累了,让我做饭,我也做,但不吃。我大肚子(即怀孕—笔者)时,我住楼上,我妈住楼下。八月十五那天,家里的人都聚在一起,连继父的儿子都来了。我没去,我不能喝酒,又不能吃东西。当时我不知道有那么多人,下楼准备去散步,到门口伸了下头,看到了,只好坐了一会,觉得没什么意思,就上楼了。我妈说,过节了,我又是大肚子,做了那么多好吃的,想让我吃,我又不能吃。我妈很难过。维族人一般都在娘家生孩子,怀孕8个月左右,快生时,妈妈就买些东西,提些礼物,到家里把女儿接走,回去生孩子。到孩子40天后,婆婆再提些礼物,把媳妇和孩子接回来。我没在娘家生孩子,因为我们是汉族,我不能在那儿吃饭,就只好到婆家坐月子。春节我也不在我妈那里吃。我天天在我妈那,离的近。冬天闲,都在家里。我妈说打麻将,我们俩口子就去,到吃饭时,就回去,各做各的饭,吃完再接着打。水我也不喝,饮料、水果可以吃。我妈买瓜籽都买清真的(维族或回族人卖的),我才吃。 CM:刚在一起一个月时,我有点嫌她(因未入教),不吃她做的饭,都是我做。后来想,她不嫌弃我,我也不该嫌弃她,俩个人好了才能在一起生活。我开始吃她做的饭。但她像汉族人一样炒菜,一种菜炒一个菜,如炒洋芋丝,炒豆角等,维族人喜欢把各种菜合起来炒成一个菜。我喜欢炖洋芋,软软的,她喜欢炒洋芋丝,脆脆的。我不挑,她做什么我吃什么,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我们不在她家吃饭。要吃就在清真馆子点几个菜做好送去,有时喝(酒)多了有可能也吃过,我不隐瞒。他们家里要请我们吃饭,就都请到清真餐馆。有时她妈妈打电话,说家里买了羊肉,要吃抓饭。只要我有时间,我就去给他们做,但自己不吃。 B受到来自本族文化的压力较小,而且得到家庭的支持,在情感与规则文化的矛盾中处理的更为果断,并倾向于亲情。 B:他不吃大肉。原来也吃,他家里以前也养。一次他领着民族朋友回家,小猪娃子在面前跑,他生气了,觉得没面子,一铁锨就把小猪打死了。以后他家里就不再养猪,也不吃猪肉。结婚前他对民族习惯都了解。我们不是特别讲究的,什么汉族人宰的牛、羊不吃。但他们家挺尊重我们的,宰羊、宰牛啊,都是请我弟弟来宰,或者请我老公去宰。其他人家也让我老公,我弟弟宰,他们觉得我们一般不吃汉族人的东西。古尔邦节、肉孜节这两节我都过。一般肉孜节前我都要忙一天,炸制各种食品,至少也要呛出油烟子。这是民族人的礼节。我爸爸去世,我妈妈还在啊,老人注重这些。前些年我不过春节,但随着孩子长大,问题就来了。婆婆(和我住一个院,但没有一起过)他们过春节,东西都摆到桌上,家里有客人,热闹,娃娃不懂,就喜欢去,有时在桌上抓东西吃。实际我们家里东西都有。甘肃人也讲究,一来人,我婆婆就不愿意他们俩在那里呆着。我不愿意,孩子又没有什么错,他还小。我就对我妈说,我也要过春节,这样对孩子好,不能让孩子受委曲。什么这个礼性那个礼性,只要自己过得好就行了。我妈说,过!人死了以后谁知道怎样。以后我就过春节,妈妈带着姐姐们一起过来,帮我炸馓子,准备食品。从那以后春节我也过。八月十五团圆饭,绝对在那里(婆婆家)吃,但我们不像塔城汉族人那样到处给亲朋送礼。我三姐(嫁锡伯族)和我不一样,我是把我们家向民族这边拉,她更多向锡伯族倾斜。她过春节,不过古尔邦节、肉孜节。两节时,三姐和三姐夫到妈妈那去吃饭,自己家桌子上不摆东西。春节时,三姐买衣服、送压岁钱,送东西。八月十五中秋节,姐姐就送啊送,也给婆婆送。我们从来没有刻意买什么东西去送。在我们家,怎么做都可以,只要好就行了。
场景四:礼俗不同民族间礼俗上的差别是很大的,如果不是生活在其中很难对此有真正的了解,而这种礼俗是沟通个人与亲友、小家庭与同族社会桥梁,是被同族社会认可的基本条件。当A与丈夫的亲人交往过程中,在引领丈夫与本族人交往过程中,因礼俗问题时时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A:风俗习惯对家庭生活影响很大。主要就是红白喜事。红事还好办一点,事还少,都是高兴的事。白事的麻烦多一点。我们结婚这些年,他家里有两位亲人去世,一个是她姥姥,还一个是他继父。姥姥将他养大的,感情很好,他说要给奶奶送终,没有在乌市火化,我们在这里(塔城)给她买了块墓地,在这里土葬。当时我老公给家里人都说清,他已经入教了,不能行叩头礼,不能扎白腰带。家里人也能够理解他。把姥姥从乌市接过来,在这里入土,都是按汉族的习俗办的,我们在家等着,一些仪式完了后,把姥姥送走。这一点老公坚持的很好。和老公的矛盾,主要是风俗习惯上的。也不说他不愿尊重我们的习惯,而是他不懂,所以要细细地教,压力很大,不好做或做不对时,他就会说,怎么那么麻烦,就不太想做,有了逆反心理,我也不好强求他。一些事我也特别小心。有时他做不了,或者我觉得他做的不够好,就可能会生气。以前觉得他挺懂回族习俗的,结婚以后,才知道绝不是说说那么容易。要是不在一起生活,可能根本体会不出来。回族的礼节多,事情多,老公有时就不适应,年龄越大感受就越深。这些在年轻没有成家时,感受不到,知道当初父母、哥哥他们的考虑(即反对与汉族人结婚—笔者)都是有道理的。所以弟弟、妹妹要和汉族结婚时,我们都反对,告诉他们还是和本民族的结婚较好,但正在热恋中的人,感情很好,他们不相信,听不进这些话,所以说了也没用,最后还是一个个和汉族(人)结了婚。本来年青人现在懂礼数的就不多,但如果是我们这样(不懂礼),别人就会说,她嫁汉族,或者他是汉族,所以不懂礼,就感到有愧似的,不那么理直气壮,有些不一定要去的场合我们就不去了。实际上人要是不管那么多,不要老顾及别人的意见,就不会这么累。对于自己,包括配偶的后事,她们早早就开始考虑。作为女性,A和B对于自己的后事更为担心。B说民族和汉族的区别就是用纱布裹还是睡棺材的区别,她现在最大的顾虑就是老了以后,两个人是否都“能用纱布裹”。A在刚谈及婚嫁时就开始考虑将来的后事问题:我们在结婚前就讨论过很多生活方面的话题,包括死后的事情,我说我是一定要按照回族的礼性走的。如果我们两个人中有一个先走的话,如果你先走,就按照回族的葬礼,进教了吗,如果我先走,我还真不放心,你会不会按我的希望去做,按回族的葬礼,不能烧一张纸。他说他一定按我的意思。很多问题在当初提到结婚问题时我们都谈过,那时我就20岁多点吧。可能因为C是女性,人们对她的社会期望相对要小;也可能因为她还年轻,许多事还未经历过,或者更容易为适应新环境而改变自己,她婚后所遇到的社会压力以及心理压力较小。C在婚后不断了解维吾尔族的生活习俗,并对此表现出很强的认同。 C:汉族与维族的习惯不同。维族人如果夫妻同房,事后都要洗。如果不洗,做的饭都不吃,认为特别脏。汉族人不这样。我现在在卫生方面也是这样。有人说维族人房子里有膻味。我们的房子就不会有味,只要勤快点就行了。女人在家里,就应该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有,洗菜,维族人洗三遍,汉族人洗一遍。维族人认为洗一遍的菜就不能吃。洗手也要洗三遍。穿的也有区别。汉族人穿的比较暴露,维族人的裙子要过膝,衣袖要到衬部,绝不能露出腋毛。(现在乌鲁木齐也有许多维族人穿无袖上衣)那不好。我以前就不喜欢穿太透的衣服,结婚以后更不穿了,婆婆、老公都会说的。我也觉得有些人穿宽带无袖挺好看,但我不会穿。如果我嫁的是汉族人,可能我也会穿。现在我是维族,我要顾忌别人怎么看我,如果碰到一个老人,他会想这是个维族,还是汉族?进教以后不一样了,现在看到大肉,我就觉得恶心。看到脏一点的东西,也恶心。维族人不浪费粮食,从来不把剩饭往地下扔,要捡起来放到高处,别人踏不到的地方。如果你把馍馍踏在脚下,就是糟蹋粮食,以后胡达就不会给你粮食。维族人为啥要封斋,就是因为饭有时坏了,倒掉了,封斋来弥补罪过。这都是婆婆说的。她是老人吗,知道的多,看到我儿子有时扔掉馍馍,她就给我说。我老公以前也说过,但我不知道这些道理。后来和婆婆住,我带娃娃。男人们都出去了,我们收拾完房子,看电视,喧荒,她就给我说。家里的家务主要是我做,如果我忙,他也做饭,也洗衣。我们婆婆不让他洗我的衣服,他也洗。我们家老公不是那么讲究的人。他说他变成汉族了。他到奇台去,和朋友说着说着就说成汉语了。他回来说,他朋友说他是不是被老婆同化了。太好笑了。他两个哥哥现在都离婚了,我们结婚最早,但我们过的时间最长。三、讨论我们已通过四个场景的叙述来表现在族际婚姻中,个人感情与族群文化的矛盾和妥协。有了矛盾才会有妥协,当然妥协只是矛盾的一种解决方式,由矛盾到冲突再到关系的破裂或者是早早逃避,都可以是解决矛盾的方式。而选择妥协,则是一种更为有效、温和,伤害较小,更易被双方社会所接受的方式。很明显,有了场景一(结婚)才会有后面的四个场景,而场景一是三位女性为赢得自己的爱情,在向本族群或配偶族群的通婚规则进行挑战,结果是A和B遇到了来自自己或对方家庭的强烈回应,最后艰难的赢得了胜利,而C较为顺利。作为代价,场景二、三、四等随之发生。也就是说,当她们获得了感情后,她们就要以自己以及配偶对族群文化的妥协,来获得家庭和同族社会的认可。于是,她们要求丈夫或自己入教、遵守穆斯林的饮食习惯、丧葬习俗、本族社会的待人礼俗等等。妥协的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很大程度上受族群文化规则的严格程度、家庭的态度、社区氛围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也有个体差异,即与个人选择有很大关系,如C最初是一个开放、自由、对维吾尔族基本缺乏了解的汉族女孩,因婚姻而成为一个严格遵守维吾尔族日常饮食、生活习惯的妇女,这是一种自愿选择,因为她所生活、工作的环境还是更多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在我们所描述的场景中,妥协的方式基本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种类型: (1)同化型:改变自己,适应配偶的族群文化。如C在场景二、三、四中的表现 (2)迎合型:降低规则的要求,增加适应性。如情景三中AM奶奶去餐馆吃饭 (3)逃避型:减少社会接触,避免犯规。如场景四中的A减少参加礼俗活动 (4)改变型:修改规则,减少感情冲突。如情景三中B过春节这里只有第四种类型个体在某种程度据于主动地位,甚至表现更多的不是个体对族群的妥协,而是相反。第一种类型则表现为个体对族群文化规则的完全服从。当然,对于个体来说,完全消除过去生活的印迹是非常困难的,在短时间内同化是不可能发生的。实际上在共同的生活中,C对CM的影响潜移默化,不可避免(如场景四的C与CM)。很显然,妥协的主体并不单纯是三位女性及其配偶,还包括她(他)的家人、亲属、朋友及其所在的族群,他们之间发生各种层次不同、内容不同的与族群文化一般规则相异的妥协行为,以维系个体感情和家庭生活。三位女性的经历,表现出个人对族群文化规则的妥协,群体对个人选择的宽容与接纳。当本族群体迎进一个异族个体时,所影响的人绝不仅限于个人或小家庭,所以说,婚姻是一种社会行为。在三例个案中,妥协的对象显然都倾向于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一方,而不是配偶或自己的汉文化。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并不缺乏倾向于其他文化的事例,如场景三中B的三姐,就更倾向于丈夫的锡伯文化。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汉族等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与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之间通婚,遵循后者文化的更普遍。其原因主要为:汉文化对于族际婚姻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伊斯兰文化中明确要求宗教内婚,而且许多信仰习俗在生活方式、人生礼仪等方面都内化为民族的风俗习惯,具体而细微。因此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一般设有更强的通婚壁垒,其中尤其是宗教壁垒。不同宗教信仰民族间的通婚,其障碍主要来自于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一方。而对该民族文化的归属或妥协,最起码是遵守它的饮食禁忌,将会减轻来自该民族一方家庭、亲朋以及族群的压力。因为“当一个人的意见与群体内大多数人的意见和行为不一致时,就会感到紧张,这种紧张来自于对偏离群体的恐惧。每个人都有归属一定的群体的需要,而偏离大多数人的意见,则意味着对这种归属感的威胁。” 在这里,饮食禁忌成为最基本的族群边界符号。相比之下,汉文化则相对宽容,包容性强,因族际通婚所引发的矛盾相对较少,汉族一方受脱离家庭或群体的威胁也相对要小,故更多地顺应对方文化的要求。但是,即使如此,汉族一方的家庭成员有时也难免要付出一些代价,如场景三中A的婆婆、C的母亲。总之,妥协的目的,是为了维系个人感情,适应族群文化,减小违背规则的代价,维持对族群的归属感。回、维吾尔、哈萨克三族虽同信仰伊斯兰教,但对族际婚姻的态度还是有所区别。回族文化与汉文化有许多相通之处,但千余年未能被同化,其主要通过宗教信仰及严格遵循的信仰习俗作为认同意识的核心和与他族相区别的族群边界,与回族通婚,至少应在生活上遵守规则。维吾尔族注重族内婚,对族际婚普遍排斥,包括同一信仰民族,但接纳同化。哈萨克族接受伊斯兰教较晚,宗教的边界作用不是很明显,且作为历史悠久的游牧民族,对异族文化表现出更多的宽容,在礼俗细节上一般不过于苛求。B姐妹的婚姻及其婚后生活,与她们有一个开明的母亲,宽容的家族有关,也和其族群文化有一定联系。通过对三位个案的分析,我想总结这样两点: (1)个人选择与族群文化的矛盾经常会发生,尤其是面对异族文化的时候。文化的涵化是由个体开始的,族群文化的变迁常常就是对无数个体选择的妥协,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开放的社会为个人选择的主动性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2)女性对文化改变的态度是惰性的,她们经常成为本族群文化传统的持有者。但在男性为主的社会中,由于女性的附属身份,使她们在自愿进入异族文化后,更容易被涵化,也更易被异族社会所接受。
主要参考书目: (1) 马坚译《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2) 马戎《民族与社会发展》,民族出版社2001年 (3) [美]W.古德著,魏章玲译《家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年 (4) 邓伟志、徐榕《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5) 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文章刊载于《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