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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南疆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
日期:2008-11-10    来源: 新疆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 要:南疆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综述了南疆地区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展及其现状,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进行剖析,提出加快南疆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南疆 农业产业化 发展

自治区2003年召开了加快南北疆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南疆经济进入了新一轮上升发展阶段,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加大,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地州经济充满了活力。针对新的发展环境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笔者赴巴州、和田、喀什、阿克苏四地州,历时23天,走企业,访农户,下基层,对南疆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探究新时期推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完成了《新时期南疆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调研报告,期望能对新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可供参考的建议和意见。

一、南疆四地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分析

近年来,南疆地区紧紧抓住历史发展机遇,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挥优势、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和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产业化经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区域性基地布局和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地州在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中,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逐步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初步形成了规模扩大,科技含量提高,市场前景看好,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带动作用的商品基地,确立了一批区域性特色主导产业,促进了南疆农业以产业化经营带动,向区域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专业化、产加销一体化方向加快发展。

巴州通过加快特色产业化、产业特色化、特色产业规模化进程,带动了100万亩优质棉花基地、100万亩香梨生产基地、20万亩杏基地和20万亩葡萄基地以及20万亩红枣基地的发展。和田地区根据建成“五大基地”的经济发展思路,农村经济围绕农民增收,提出了依靠科技抓好“六个30万”工程建设,努力建设30万亩精品果园、30万亩设施农业、30万亩大芸、30万亩高密度棉花、30万头商品牛和30万头肉用驴。阿克苏地区已形成160万亩优质粮食生产基地、200万亩优质棉生产基地、4万亩反季节设施栽培蔬菜生产基地,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基地面积已达500多万亩,初步形成了55万头牛,156万只细毛羊和135万只绒山羊的养殖业基地。同时,按照一县一品、几县一品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已达到了150万亩,形成专业葡萄村246个,农产品加工村16个,养殖专业村86个。尤其是结合自治区环塔里木盆地建立1000万亩林果产业带的发展思路,南疆地区近年来重点加大了林果产业发展,截至2004年底,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林果业面积分别达到187万亩、253万亩、157万亩,三地区占全疆及南疆林果业总面积的60%和70%左右。由此可见,依托特色优势农产品,南疆农业结构调整已经呈现出新的趋势,以种植业、林果业和畜牧业三足鼎立的区域性基地格局和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二)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不断扩大,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巴州、阿克苏地区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分别为148家和109家,分别占全疆从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15%和11%。农产品加工业的不断发展,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已基本形成了以棉花产业集团、鲁泰棉业、塔里木棉花集团等龙头企业为代表的优质棉花生产和加工白色产业,以屯河投资股份、丁丁食品等龙头企业为代表的番茄、辣椒等加工红色产业,以乡都酒业、皮雅曼酒业、纵横股份等龙头企业为代表的葡萄、石榴、杏等优质果品加工为主的酿酒、饮料产业,以屯河果业、冠农股份、华隆等龙头企业为主的杏酱加工产业,以大华实业、三宇乳业、瑞源乳业、南达乳业为主的乳制品、肉制品加工产业等等,农业产业化在特色农产品加工规模上初见成效。目前新疆番茄酱加工能力已占全国总量的90%以上,棉纺生产规模居西北五省区第一位,葡萄酒产量占全国的1/6。全疆14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巴州22家,阿克苏地区9家,喀什地区3家,和田地区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骨干力量,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强农村综合实力、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已凸现“龙头”风范。屯河投资股份先后在南北疆近10个县市投资建设番茄加工厂,已发展成为年产量35万吨的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番茄酱生产企业。新疆托普农产品有限公司注册包装的库尔勒香梨,主要出口东南亚、港澳地区及加拿大市场,年出口香梨7500—8000吨,哈密瓜1500吨,年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以上,成为新疆最大的香梨出口企业。屯河果业在喀什、和田、阿克苏、英吉沙先后建立4家杏加工企业,生产规模达到了日处理量2300吨,加之新中基、华隆和冠农股份等企业,新疆总的鲜杏处理能力达20万吨,产品95%以上供出口。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正不断向大(规模大、带动面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外(外向型)、新(新产品、新品牌)、多(多种所用制、多种组织形式)方向发展。

(三)实施品牌战略,农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各地州加大了品牌战略的实施力度,阿克苏地区共注册农产品商标76个,成功申报自治区名牌农产品8个,昆托大米获得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13种种植业产品通过国家农业部认证,获得第三批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目前拥有“丰海”长绒棉,“红洁蜜”、“红旗坡”、“狄夏特”红富士苹果,“阿克苏”香梨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对增强地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速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还有番茄制品以其规模与质量跻身世界市场,品牌尤为世人关注,被称之为“世界番茄酱看中国,中国番茄酱看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按照有机农产品标准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已形成了4000亩种植规模,公司生产的“乡都”系列葡萄酒于2004年获得了国家有机食品认证,产品主要外销。轮台华隆农林开发公司2005年有2000亩杏种植基地获得了有机食品认证。此外,库尔勒香梨、乳制品、毛纺、棉纺织品等的品牌效应的示范带动作用也在扩大。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环境得到改善,扶持力度不断加强

截止到2005年,自治区已累计拿出2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贷款给予贴息。国家农业部、计委、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也相继加大了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力度,新疆有4家企业享受了累计350万元的资金扶持。国家扶贫办于2005年3月,认定了一批“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和田皮雅曼酒业、屯河喀什果业入选,享受在土地使用、行业管理、基地建设、人才培训、贷款等方面给予扶贫龙头企业的重点支持。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委员会也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抽出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治区计委每年也拿出10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巴州在2003年开展“畜牧发展年”活动中,专门拿出200万元重点扶持畜牧加工龙头企业,阿克苏地区每年从棉花产业中拿出1000万元专门用于中介组织、协会的培训、补助。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建立和投入,有力地推动了龙头企业的发展。据统计,巴州2004年1--9月份,14家龙头企业投入新增生产能力的资金达1.28亿元,资产上亿元的龙头企业7家,年销售收入上亿元企业3家,随着龙头企业规模的扩大,带动农户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各类龙头企业共带动农户65830人,人均增收达593元/人,订单农业面积达125.35万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自治区成立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兴起,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呈现多样化

建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目前巴州走在了前面,已建立各类中介组织(协会)51个。其中依托农村大户、能人、村组织创办的41个,依托农业技术部门创办的8个,依托龙头企业创办的2个。中介组织入社社员达20790户,占全州农户总数的24.5%,合作组织拥有固定资产800余万元,参加中介组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州农民平均收入水平高出20%。从服务形式看,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提供产品为主,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农企双方对利益联结机制的认识不断提高,利益联结机制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形式。一是“公司+农户”,以订单为主的合同制,即龙头企业通过订单与农户建立合同关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农产品收购。屯河股份番茄收购就是采用这种形式。二是“公司+基地”的合作制,即企业通过生产基地将农民与企业联系起来,通过基地带动农民,满足企业农产品原料收购。泰昆集团的天山草鸡收购采用了这种形式。三是“公司+中介组织+基地”的利益返还制,即通过大户、农村经纪人、合作社等中介组织的带动,将农民与企业联合在一起,从事产业化经营,通过中介组织对农民进行利润返还。轮台县的杏子收购就采用这种形式。四是联系较为紧密的股份合作制,即农户以资金、土地、劳动力等方式入股,参与企业经营,与企业对经营利润按照持股比例进行股份分红。股份合作制是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中较为紧密的一种联结方式,它不仅满足了企业、农户的需要,使农户在企业经营中得到了更多的效益,也代表了利益联结机制的发展方向。这种形式正在进行积极探索之中。

责编: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