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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所白莉副研究员专著出版
日期:2011-08-25    来源:法学研究所

    新疆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白莉撰写的《公司清算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于2011年8月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国发行。该书是白莉副研究员在攻读博士期间长期关注公司清算制度法律问题的研究结果,也是法学研究所近年来在公司法理论研究领域取得的一项重要科研成果。

    全书的主题是公司清算法律制度研究,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视角。基于以上主题与视角,全书贯穿两条线:一条主线是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试图以清算的价值理念,即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利益价值为基点来系统检视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另一条是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视角,探寻在公司清算制度中全面而系统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边界和路径。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作为市场经济民事主体的公司自身承载者诸多主体的利益,在运营过程中,不仅会形成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和管理层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公司还会与相对人形成复杂的外部关系,其从市场退出时必然会对公司股东、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等各种利害关系主体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尤其是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最为困难,甚至还会涉及交易安全乃至市场秩序的稳定。为了降低因公司退出市场而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股东、债权人、公司职工乃至社会利益的维护与平衡,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持续发展,势必要有一种制度对公司退出的方式、程序、和责任进行规制,必须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妥善安排,这便是公司清算制度的功能所在。

    白莉的博士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评价道:在清算法律制度的研究上,目前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大多偏重于对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整体性研究,而缺乏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系统研究,特别是对清算制度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至关重要的一项制度——监督机制的深入研究目前在我国尚付阙如。这不能不说是公司清算制度研究上的一大缺憾。本书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从清算理论基础,特别是清算价值理论分析入手,通过对清算主体、清算程序、清算监督、清算民事责任等主要制度为主线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并构筑了较为完整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体系。这无论是对进一步开展公司清算制度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是对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都将大有裨益。

责编: 江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