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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会科学院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
日期:2013-07-16    来源:

今年7月是自治区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根据新纪发[2013]10号《关于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科研,落实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科研在阳光下开展的社科院纪检工作思路,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教育形式

以我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周三学习日为平台,以业余党校、道德讲堂为阵地,认真开展专题学习。采取中心组学习、道德讲堂辅导报告、各支部学习讨论等形式,进一步帮助党员干部加深理解、领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教育内容

今年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要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为民务实清廉干部”和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为主要内容展开。集中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事业单位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等文件资料。

三、教育目的

1、开展正面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正面教育活动。收听收看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演讲活动等视听资料,使党员干部得到示范教育,以收到“对照先进找差距、服务群众比贡献”的效果。

2、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的平台,及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自治区纪委下发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材料。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忏悔人生》、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筑防线、遵纪守法拒腐蚀。

四、具体活动

1、院集体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忏悔人生》警示教育片一次,各支部也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系列片部分内容(纪委监察室给各支部提供)。

2、七•一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爱国爱党合唱比赛(已落实)。

3、组织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参观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4、制作一期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板报,并在院网站宣传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各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纪律、作风、廉洁从政、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消除“懒散庸拖奢”现象,自查自纠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新疆跨跃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贡献,要结合鄯善县“6.26”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和田县“6.28”群体聚集闹事事件,按照自治区党委和院党委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党员干部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带头发声,摆明立场、亮明态度,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要教育广大党员充分认识社科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提高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警惕性(不少于一个专题学习日)。

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各支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本支部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院纪委(监察室)。

    新疆社会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2013年7月8日

责编: 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