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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疆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2-15    来源:院科研外事处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

科研外事处设立一申报点,我院科研人员可通过本申报点进行参评成果的申报,也可通过其所属学会设立的申报点进行申报。

二、参评成果申报日期

自2015年12月16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止。

三、参评成果的年限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结项和完成的成果。2007年至2012年期间的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过新疆社科奖评奖的成果,经应用部门推荐,可补充申报本届评奖。

四、参评成果的类型和内容

(一)以下各类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

2.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内部资料、内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3.在国家社科规划办、自治区社科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自治区和兵团软科学规划部门立项并通过鉴定结项的课

题成果;

 4.尚未公开发表的被国家各级部门采用的调查研究、政策研究、专题报告等。

(二)以下情况不属于申报参评范围:

 1.教材;

 2.文学艺术作品、新闻报道;

3.工作报告、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汇编、回忆录等非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4.原著属非哲学社会科学的译著;

5.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6.在职的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成果或主持、参与的成果;

7.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8.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除须经作者所在部门上一级保密委员会核准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外,原则上不能参评)。

(三)同一专题且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非同一专题的个人论文集和非个人论文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多卷本著作既可按多卷本申报参评,也可按单卷本申报参评。论文集、丛书、多卷本著作参评成果的年限以最迟的发表、出版日期认定。

五、成果申报应递交的材料

(一)填写申报表

 1.申报成果须填写统一的《自治区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申报表》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

 2.申报表可复制,可从新疆社会科学网(http://www.xjskw.org. cn)或我院网站下载。

(二)提交成果材料

 1.申报参评须提交成果材料一式3份(原件不少于2份,个别专著成果可提供1份原件),应同时提交相应成果材料的电子版(pdf、word,不能为出版社排版格式);

2.有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须提交一式3份(原件不少于1份),应同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的电子版;

 3.最终获奖的成果原件,将由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存档一份,其余材料和未获奖的成果材料一并退回各申报点。

(三)非汉语撰写的参评成果

 1.在提交著作类(含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等)参评成果时,还须同时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汉文摘要和汉文目录(各级目录标题)及其电子版;

2.在提交论文和研究报告类(含调查研究、政策研究、专题报告、普及读物、对策建议等)参评成果时,还须同时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汉文摘要及其电子版。

六、申报参评成果的作者、申报人和申报数量规定

(一)申报参评成果的作者及成员一律以成果发表(公开发表、内部发表、结项、提交国家各级部门使用)时的署名为准。

(二)参评成果必须以成果作者名义申报。署名多人的成果为联名成果,应联名申报;署名集体的为集体成果,应以集体名义申报。联名成果和集体成果中的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视为成果作者。

(三)联名成果申报要征得前三位作者的签名同意;集体成果申报要征得该集体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的同意。

(四)联名成果和集体成果须由第一作者(编者)提出申报,或由其书面委托第二、第三作者(编者)申报。

(五)个人成果申报参评,以1项为限;联名成果申报参评,以2项为限(含个人单独申报的1项在内);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申报参评,数量不限。

 

申报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科研外事处联系。

相关文件及申报表可从新疆社会科学网(http://www.xjskw.org. cn)或我院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小玲,电话3835947,邮箱50625868@qq.com。

 

新疆哲学社会科学奖是自治区社会科学界的最高奖项,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也是展示我院科研成果的重要平台。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科研人员积极申报,争取在本次评奖活动中取得更多的优异成绩。

 

                                                                新疆社会科学院科研外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新疆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实施细则 (附件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申报表 (附件四)自治区第十一届社科奖成果申报汇总表
责编: 鲁慧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