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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廉”在修身治国中的价值意义
日期:2024-08-01    来源:《军事文化研究》2023年第4期     作者:黄茂文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廉是起源非常早的文化概念,也是先秦诸子百家一致认同、奉行的文化概念,不但有伦理学层面的内涵,而且富有政治学层面的意义。如果说要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找到一个能够贯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四个不同实践层次的文化概念,廉应该是最适合的答案。最早在《尚书·皋陶谟》中,即有“直而温,简而廉”这个表达式,意谓人品直率旷达且品格端正;老子《道德经》第五十八章中,亦有“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的论述,在此,廉同样意指人的品格端正、方直,并把廉与“方”“直”“光”等一起并列为圣人的品格;在《礼记》中,明确把“砥厉廉隅”列入“儒行”,这里有两方面的内容值得注意,一方面是把廉与“砥厉”的行为修养关联起来,意谓廉的品格是在人的行为实践中砥厉铏研而成,具有明朝著名思想家王阳明所说的“事上磨练”之意,强调了廉这种重要品格的行为实践性,另一方面则把它列为儒者需要日常细心检点的行为品格。经由儒学的推崇,以及儒学本身在汉代获得崇高的学术和政治地位,廉由此成为中华民族历代人民崇敬奉行的伦理品格。

    一、廉正:立身为公的道德基础

从上简述可见,廉是指人的品格端正方直、坚持原则、清白不苟,这个意义从古至今基本不变。在“修身”这个基础的伦理学层面,我国古人关于廉的诸多论述都可归结为如下这个论题,即强调从政为民者必须注意培养和维护自己立身为公的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即是廉。

    如何在社会实践中养成和体现这种品格呢?对此,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代表孟子有精彩的论述,在《孟子·离娄章句下》中,即记录了这样一段话:“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显然,孟子认为,在“可以取”与“可以无取”之间,不能以个人无原则地对外在财物的最大化占有为标准,而是以能否维护个人的端正品格、不伤害个人的廉洁品格为标准,如果因为贪求财物,不合本分地“取”而“伤廉”,就必然不符合仁者的行为准则;如果有损了清廉的品格,就必然会损害孟子所强调的人的浩然正气,从而也必然在根本上有损于从政为公者的道德基础。

    到西汉时期,《礼记·曲礼》上篇以“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对上述孟子观点作出了经典的表述,意谓人在财物取舍的问题上,绝不能以含糊苟且的方式去图取。因为面临财物取舍之时,考验的是一个人的品格与志向,一旦含糊苟且,即大节有亏,只有以清醒的态度面对财物的取舍,才能真正养成一个人的正直品格,从而培养起一个人从政为公的道德基础。

    如果说先秦儒家思想着重于从人的品格修养方面去谈论廉的义理与浩然正气的养成两者之关系的话,那么,法家思想则从清廉的行为实践与维护官员的从政道德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去强调廉洁的重要性。先秦著名法家代表韩非就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里记录了“鲁相拒鱼”这样一则逸事:春秋时期,公仪休担任鲁国的相国,因为他爱吃鱼,人人争相买鱼进献给他,但他都不收受。其弟问为何不收,公仪休回答说:假如我收了,必然会有迁就别人的行为,有了迁就别人的行为,就必然会有枉法行为,有了枉法行为,最终就是我被罢相。如果我不收受别人送的鱼,那我就不会被罢相,因而也就能一直有鱼吃。显然,在这则逸事中,公仪休从切身利害关系来解释为什么不能接受别人送来的鱼,多少有些明哲保身的意味,但是,韩非亦借此鲜明地表达了法家的核心思想:伤害了从政为公的道德基础,最终必然会有损法令。简言之:伤廉必然枉法。

    无独有偶,与“鲁相拒鱼”的故事相互媲美的,在汉代还有“羊续悬鱼”的典故。羊续是东汉时期著名的清官,他原本可以过锦衣玉食的上层阶级生活,但他却以出众的操行去实践从政者对清廉品格的坚守。据记载,羊续在任上为百姓兴利除害,深得民众拥戴。当时的地方豪强大户都崇尚奢侈糜费,羊续深以为恨,为扭转这种风气,羊续俭朴节用,经常穿破旧的衣服,日常食用简单的饮食,出门的车乘也非常简陋。府丞见他生活异常艰苦,于是给他进献几条鱼,出于维护手下工作人员的脸面,羊续只好收下,把它悬挂在庭院中。府丞后来又一次给他献鱼,羊续把原来悬挂在庭院里的鱼拿给他看,说上次送的鱼还在这里呢,告诫他以后不要再送了,再送自己也不会再收。

    从历史记载来看,无论是公仪休的拒鱼,或是羊续的悬鱼,他们对廉的践行,都打破了封建社会中上层阶级的等级优待,在对法的躬行甚至是对廉的苦行中,既体现出个人端直方正、清白不苟的精神品格,也体现出他们真正履行了“用财不费,民德不劳”的节用观,努力做到“爱民谨忠,利民谨厚”,而这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士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信念在政治实践中的落实和体现。这些例子,对我们今天思考如何在修身的伦理学层面养廉、如何培养从政为公的道德基础、提高政治认识以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秩序,依然有深远的启发意义。

    在修身的伦理学层面养成清廉品格、培养从政为公的道德基础之时,还需注意一个问题,即不仅不能含糊贪财图利,而且还要注意不能过份贪图或炫耀清廉的名声,因为一旦对清廉的名声起了贪念,则又走到了清廉的对立面,即对个人名声起贪念这个错误上去了。在这方面,我国古人的见解依然是具有启发性的,《菜根谭》有这样的劝诫:“真廉无廉名,立名者正所以为贪;大巧无巧术,用术者乃所以为拙。”真正清廉的人并不刻意追求清廉的美名,如果一个人汲汲于树立清廉之名,恰恰暴露出内心的贪得无厌。在我们平日养廉、砥厉锤炼的过程中,这是需要切实注意的地方,在克服贪念对外在之财起私意的同时,还需注意克服贪念转而对名声的过度追求,这正如《菜根谭》所说:“为善而欲自高胜人,施恩而欲要名结好,修业而欲惊世骇俗,植节而欲标异见奇,此皆是善念中戈矛、理路上荆棘,最易夹带、最难拔除者也。”简言之,一个人如果过度贪求清廉的名声,处处向人炫耀其所谓清廉,则表明此人往往是两面人,因为他试图以清廉之名掩盖自己内心不息的贪念,这同样会损害从政为公者的道德基础与社会名望。

    二、廉政:稳定政权的政治基础

    正如儒家的“仁”这个品格修养问题最终必然导向对“仁政”相关政治问题的探讨一样,“廉”这个品格修养问题同样导向“廉政”相关重要政治问题的探讨。因此,清廉和廉洁除了具有官员立身为政的道德基础这个涵义以外,它同时还是稳定政权的重要政治基础,这也正是廉洁的品格能够从“修身”最终贯通“治国”的原因所在。

    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历来有“德主刑辅”的传统,即强调从政者不能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而必须以从政者的品德修养和清廉的品格对民众所具有强大影响力为基础。如果不能正确把握“德”与“刑”两者的先后关系,就会危及政治的稳定,因此,从政者清廉执政、廉洁行政,导廉敬,倡廉正,行廉能,就能在根本上维护政治的稳定,这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基本认知。中国历代文献中都有对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的高度崇敬,本质上就是对廉正者贤能治理的崇敬。早在《诗经·周颂·烈文》中,我国先民就有“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于乎前王不忘”的感怀,即,要不忘记前代贤人王者的训导,以德行规范来治理国家,而不是过分依赖刑罚。《论语》还记录了孔子教育弟子的一则逸事: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意即,政的根本就是正,如果你能带头走正道,谁还敢不行正道呢?由此则记录可见,儒家传统思想十分注重为政者品格修养的模范带头作用,认为从政的要领在于为政者能够做到正己,则可以上行下效,不令而行,使天下人都归于正道。

    无论是《诗经》中对先贤政治的感怀,或者是《论语》中对从政根本的论述,都表明了这个道理:廉能正直的从政操行,是稳定政权的重要政治基础。

    在中国历史上,从“治国”和“平天下”的角度来强调廉洁的重要性,以宋明以来的记载较为多见。南宋抗金将领岳飞明确提出,如果文臣武将能从廉洁修养做起,最终可望实现天下太平。据《宋史·岳飞传》和《宋史纪事本末》等史书记载:宋高宗因为看到岳飞一直没有一间像样的住宅,主动提出要给他修一座豪华府第,岳飞上奏推辞说:“敌人还没有消灭,怎么能谈论家业呢?”有人曾经问他:天下能何时太平?岳飞答道:“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就可太平。”

    在这则历史记载中,岳飞没有把实现天下太平的关键寄托在具体的军事谋略与作战行动上,而是最终寄望在“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的品格修养问题上,由此可见岳飞清廉的品格与过人的政治识见。岳飞的一生,是精忠报国的一生,也是践行“不爱钱、不惜死”这个廉洁修养目标的一生。据史籍记载,岳飞在担任重要军职以后,俸禄待遇优厚,宋高宗还经常额外赏赐岳飞,但岳飞经常把赏赐所得全部分给部下,还用自己的俸禄购买粮食,一旦军队粮草供应不上,就把自购粮食用于救急。正是因为岳飞一生廉洁自律,精忠报国,岳家军也成为一支被誉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军队,在南宋时期收复失地的诸多战役中谱写了气壮山河的胜利凯歌。

    以廉洁的志向养成良好的政治品行,在关键时刻以过硬的政治能力稳定政治大局,在晚清时期有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林则徐。早在1823年时任江苏按察使时,林则徐即在《三吴同官录序》一文中,以“静廉以律己,精勤以率属”的词句自责与厚望于同僚,表达了“但使洁身自好,求顺乎凡民之情,则其不至蹈苞苴簠簋之辱”的廉洁志向。1830年,在赴广东查禁鸦片前,林则徐严格要求“所有尖宿公馆,只用家常饭菜,不必备办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窝烧烤,以节糜费。此非客气,切勿故违。至随身丁弁人夫,不许暗受分毫站规、门包等项。需索者即需扭禀,私送者定行特参。言出法随,各宜懔遵毋违。”此一通告,既表明廉洁奉公态度,亦对身边工作人员作出要求,明确阻止了一路上诸多地方官员对钦差大臣过境时以各种方式行贿的陋习,体现出廉洁从政者“公生明,廉生威”的磊落品格。最终,林则徐出于维护政治大局的稳定,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巨大勇气,在广东虎门举行了销毁鸦片烟的历史伟大壮举。

    三、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境界

廉洁奉公这个成语,自古以来就是每一个为社会、为国家服务的人的行为准则,廉洁永远是贪腐的对立面,也是贪腐的克星。俭以养德,清以养廉,永远是廉洁品格的根源。公生明,廉生威,这不仅是明代《官箴》的一句名言,也是今天从政为公者必须铭记的古训。在新时代的共产党人从严治党、一心为公的政治追求,为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品格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同时也要求我们以更高的标准来践行廉洁的自律标准、树立清廉的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在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走向伟大胜利的征程中,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保持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来抓,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建设伟大工作、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时代号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明确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由此可见,党风廉政建设是牵涉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推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前进的强大动力,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在这个重大问题面前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有任何含糊的态度或表现,人人都必须以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总之,弘扬清廉之风,践行廉洁纪律,在个人层面是培植诚信、友善的基础,在社会层面是维护公正、法治的保障,在国家层面是实现民主、和谐的前提,我们必须通过践行廉洁自律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就要求每个共产党员从廉洁自律做起,从培养良好家风做起,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起,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的“廉”推向具有新时代意义的新高度和新境界,做一个新时代廉洁奉公的共产党人。

责任编辑: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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