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新疆社会科学院对连续三年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审核:叶尔江·马木尔哈志,自治区民委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民研所助理研究员,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访惠聚”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符合自治区“访惠聚”三年高定政策,拟认定获得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现对拟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材料方式向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91-3837597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4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