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院党委工作部署要求,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拓展博士后培养对外合作交流渠道。新疆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苏磊一行赴西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4所高校调研交流,我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张小玲、李国健参加了此次交流。
4月14日至16日,苏磊副院长一行先后赴西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师范大学4所高校进行交流座谈。西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邹芙都,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周尚君和重庆师范大学副校长孟小军均对新疆社科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4所高校就业、人事、研究生院和相关专业二级学院领导及部分应届、在读博士生参加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首先播放了新疆社会科学院的宣传片。苏院长先介绍了新疆社科院的职能、定位,以及不同于高校和内地社科院的特点;其次详细介绍了自治区“2+5”人才政策和新疆社会科学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和成长规划;更是以身边的例子鼓舞广大学子投身西部,到新疆这个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开拓事业。
所到高校相关领导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生规模、毕业生人数、重点学科建设和博士后培养等情况。对苏院长坦诚、务实的态度进行高度赞赏,并积极推介毕业博士到新疆工作。
张小玲副处长补充介绍了新疆人才政策的具体待遇和新疆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招收特点。目前新疆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招收不受国家“三类人员”比例限制,可联合招收有意向做博士后研究的高校在职教师。经过沟通交流,我院与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就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联合培养达成一致,并继续与西南政法大学深化博士后培养和法学领域合作。
调研座谈中,苏院长和张小玲副处长还回答了座谈博士生关心的工作环境、待遇、人才政策、成长规划、博士后进出站条件等问题。
此次交流,扩大了新疆社会科学院的知名度,有利于提升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效果,进一步拓展了博士后培养对外合作交流渠道。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合作,巩固交流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