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已从制度层面深入到价值观层面,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奋发向上的精神纽带,并在我国整体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其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目标取向,主要是通过寻求社会思想共识来凝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合力,从而建设和实现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
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有利于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引导多元化的社会思潮,牢牢把握住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振兴中华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居于最高层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因此,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与支流,只有这样,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新疆和平解放以后,新疆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农业区的土地改革,后来,党在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此,新疆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进一步高度重视新疆工作,确立了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新疆经历了的光辉实践,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加快发展,文化日益繁荣,社会祥和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目前正处于历史上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历史已经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新疆。而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是我们新疆意识形态的旗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这一灵魂进一步决定了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
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指导新疆工作,为做好新时期新疆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在新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都能够体现出它无比的优越性和科学性,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得到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支持,取得辉煌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在民族理论的实践和民族工作的发展中,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新疆工作。实践证明,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体现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代表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成功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新疆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新疆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少数民族地区,我们依然必须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形成新疆各族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要始终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采取一系列灵活措施,保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疆的形成和巩固,保证新疆各族人民与其他兄弟民族一道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保证新疆经济发展、局势稳定、社会和谐和人民安居乐业。
二
树立共同理想,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振奋各族人民奋发向上的雄心壮志,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理想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灵魂所系。马克思主义对理想问题作了科学阐述,把理想问题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内在地联系起来,使人们对理想问题有了更为科学的把握和自觉的认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崇高的理想,坚持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使崇高理想成为我们党、我们民族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有了共同理想,才能团结和动员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去实现现代化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理想。在今天,就是去建设惠及13亿人的全面小康社会、和谐社会。而实现小康,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新疆,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梦想和追求。自解放以来,新疆各族人民从新疆经济社会的历史性巨变和自身生活的深刻变化中,深切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真切地体会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无比美好,深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无比温暖,深切地感受到各兄弟民族间的真情厚谊。新疆的历史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不论哪个社会阶层、哪个利益群体的人们,都能够也应该认同和接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共同理想。只要坚持这个共同理想,才能在新疆实现小康社会、建设和谐新疆。
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快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是关键。这对于增强民族团结,实现共同富裕,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新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来解决。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新疆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快新疆的经济发展,要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同新疆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无论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改革开放,都要从国家的大局和新疆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做好新疆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加快新疆经济发展,必须坚持资源转换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优化第一产业,做强第二产业,提升第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加快新疆经济发展的动力,来自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新疆经济发展,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应继续把重点放在加强农牧业,搞好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上,以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后劲,着力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真正安居乐业。同时,要重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新疆的发展,要着眼于造福新疆人民,改善新疆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着眼于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从而使新疆各族人民更加充满对社会主义祖国和中国共产党的无限热爱,更加增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定信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推进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富裕、共同发展,实现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充满信心。
三
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创新精神,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创造活力。在当代中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气质,成为全民族奋发图强的强大精神支柱。我们这样大的国家,这样多的人口,如果没有这样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也就会失去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已经深深地融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伟大的事业需要并产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在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凝聚、激励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深深熔铸在新疆人民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为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唱响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主旋律,为新时期新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祖国统一是包括新疆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和新疆这样一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党的民族政策在新疆的伟大实践中,始终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基本准则,不断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2008年3月8日胡锦涛同志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加强民族团结是新疆繁荣发展、新疆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证。要牢记维护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稳定是新疆的大局,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基本内容。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谐无从谈起。新疆地处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最前沿。面对国际形势特别是周边形势的复杂变化,面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坚定不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打击“三股势力”,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进行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新疆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民族遭殃。我们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正确地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这一最高利益置于一切利益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打下共同的思想基础,才能培育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为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树立共同的奋斗目标;才能为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大动力,从而为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四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培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使社会成员形成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和良性发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它鲜明而具体地界定了在我们的社会里,什么是应该弘扬的真善美,什么是应该摒弃的假恶丑。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是凝聚人心、促进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是全体人民为人处事的指南。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和素质为基础。这就要求新疆各族人民的是非、善恶、美丑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在新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弘扬新疆社会正气的治本之策,是促进新疆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保障。新疆的发展不仅需要物质文明成果,也需要民族精神、道德情操等精神文明成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解决前进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新疆发展先进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民族间相互关系的调节和良好行为规范的塑造提供了明确的价值导向,有利于引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提升境界,相互尊重,有利于各族干部群众保持诚信友爱、融洽相处的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共同繁荣,共建和谐新疆。同时,“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处于“八荣八耻”的首位,是其它荣耻的前提和基础。热爱祖国还是危害祖国,在新疆尤其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因此,要深入持久地在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中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坚持开展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使各族群众把爱国、报国、兴国、强国当作崇高美德,把卖国、辱国、祸国、乱国、叛国视为对祖国、对民族的背叛和犯罪,夯实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要牢牢把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新疆稳定。2008年是新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时期,要实现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尤其需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进一步凝聚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为实现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总之,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一面旗帜,鲜明地亮出这面旗帜,就是要昭示人们不论在社会思想观念如何多样多变的情况下,不论在人们价值取向发生了怎样变化的情况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地位是不能动摇的。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有利于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