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就是需要和能够不断激发发展和创造的社会。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是社会得以生存和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本身等各个方面。首先在经济上要有发展活力,这是最主要的,只有经济发展上去了,全体人民真正享受到了经济发展的实惠,才能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才能真正有效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经济发展,只有在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为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物质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方面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出的,也要通过经济发展来提升;另一方面,目前存在的多种社会不和谐因素既是经济发展不充分带来的,也要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因此,经济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只有保持经济和谐发展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要以经济发展为前提。只有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不是凭空想象,也不是刻意求新,而是有着坚实的经济社会的基础。新中国成立55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为构建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经济基础。经过55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告别了短缺经济,基本解决了世界近1/5人口的温饱问题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我国经济总体规模的扩大和国民财富普遍增加,使得我们有条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如果没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建设和发展上取得的成果,没有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不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构建和谐社会既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从经济发展来看,随着经济总量增加,由短缺经济转向相对过剩经济,经济发展从最大限度地增加供给,转向更大程度地满足需求,着力与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发展。从社会基础来看,由于个人财富的增加和私人财产的形成,并且受到法律制度的有效保护,以财产为基础的社会诉求更倾向于经济稳定与社会和谐。全力奔小康的我国人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期盼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这正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基础。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要落实在经济发展上。构建和谐社会是以经济发展为前提的,同样也要落实到经济发展上。没有经济高度发展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同样,没有经济发展来支撑,和谐社会就等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实践表明,要实现社会和谐根本的是要保证经济和谐,而经济和谐只有通过经济的不断发展才能实现。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仍然面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生产力和科技、教育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还很大,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居民还为数不少。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进入21世纪,全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时期。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全国贫困发生率降低到了3%以下,但扶贫开发仍面临着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的双重压力。一方面目前还有261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人均年收入人民币668元以下,解决这部分人的问题难度很大;另一方面是近5000万刚刚脱贫的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弱,巩固温饱的难度很大。还有,距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测算,如果按照低收入现行标准,即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仅相当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的1/3),目前还有8517万人口也属于贫困人口。若按照联合国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购买力平价美元(约折合2.5元人民币,即人均年收入约900元)的国际贫困标准测算,中国贫困人口就增加到1亿人,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而这些贫困人口绝大多数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西部地区(西部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以上)。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5年多来,西部迎来了发展最快的时期,但东西部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而且在继续扩大。少数民族摆脱贫穷落后局面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从我区的情况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关键在农牧民特别是贫困农牧民,这是我们的基本区情决定的。2004年我区30个重点县农牧民人均收入为1498元,与自治区平均水平2268元相差770元,仅相当于全区平均水平的66%。按照新阶段国家确定的贫困标准,目前我区农村牧区有低收入贫困人口约224万人,占全区农牧区人口的23.3%,集中在南疆四地州和北疆高寒牧区,呈集中连片的区域性分布,贫困人口比例高,数量几乎是前几年的六倍。同时,由于我区解决温饱的水平低,这部分低收入人口经不起自然灾害,经不起身患疾病、经不起市场波动,很容易出现饱而复饥、暖而复寒,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对象。贫困监测表明:全区30个重点县贫困人口恩格尔系数为56.9%,生活仍处于勉强度日水平。此外,我区贫困乡村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低收入贫困人口思想观念落后,劳动技能和经营发展能力较弱。因此,巩固温饱成果,提高低收入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以及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水平,为实现小康创造条件,成为今后扶贫开发的主题。可以说,少数民族地区如何走出贫困迈向小康,和全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一个非常紧迫的经济发展问题,而且是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是急需研究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同步发展,必须在人民与政府、人与人、人为与自然三个层次上实现高度和谐。而贫困现象的存在,贫富差距的扩大,会导致以上三个层次的不和谐,最终会影响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首先,贫困的存在,差距的扩大,会使贫困人口产生心理失衡,从而会使原本并不严重的社会问题放大,进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造成社会动荡。其次,贫困现象的存在,会使贫困人口与其他社会阶层成员之间的关系难以和谐。如果贫困现象长期存在,必然会影响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和谐相处。在一个激烈竞争的社会中,财富的转移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贫困人口不能获得公平的发展权利和机会,就会使社会其他阶层陷入对贫困的恐慌,那么人们参与竞争的方式就会更加激烈。这是当今我国经济活动中出现恶性竞争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在我国,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会使少数民族产生不满情绪,影响民族团结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需要,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需要。历史的经验证明,贫困往往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政治动荡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如果不能逐步消除贫困,一个国家就难以长期保持社会稳定;没有稳定,根本谈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党的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三
一、在新形势下,民族地区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利用独具特色的农牧产品资源、种类繁多的矿产资源、蕴藏量大的能源资源、潜力巨大的旅游资源,创新思路,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消除劣势,催生内力,促进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质量的大幅度提升。要突出特色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增强竞争能力;要调整优化第一产业,培育壮大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植良性互动的产业结构;在新产业的培育上,要突出优势、特色,着力培育特色种养业、特色资源加工业和特色旅游业,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发展取向上,坚持解决农业问题从非农产业上找出路,解决农村问题从推进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上找出路,解决农民问题从减少农民、转移农民上找出路的发展思路,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道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走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根据民族地区现有的资源条件、工业基础及经济结构的特征,积极实施区域特色战略和信息化带动战略,以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大力推进优势产业发展,搞好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产业链的延伸,努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在综合开发利用上下功夫,搞好深度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增值能力。通过走提高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的道路,吸引一批具有带动性、关键性、技术含量高的内地企业到民族地区创业发展。要适应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的特点与需要,下力气抓好清真食品加工制作、伊斯兰用品加工制造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维护好、营造好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要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进行生态建设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补偿机制的机遇,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草工程,培育壮大后续支柱产业。加强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矿产资源勘查的规划和管理,坚决制止破坏资源和滥采乱挖现象,努力改变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四、创造条件,给足动力,进一步加大经济发展的活力。国家应进一步建立针对民族地区的输血、造血、养血发展机制,解决好民族地区自身不能解决的各种问题,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创造条件、给足动力。首先,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的力度,为其“输血”。一是加大投入,增大扶贫资金总量,并延长贴息资金的使用期限。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培植支柱产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突出解决好交通、教育的滞后问题,打通民族地区获取人才、物资、信息的通道,改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劳动者素质;在支柱产业配置上,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的适当倾斜,特别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小额贷款模式,促进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农牧民的稳步增收。三是给予特殊政策,拓宽贫困农牧民增收渠道,开创扶贫工作的新局面。四是加强对口扶贫,加大国家部委、东部发达地区及其相关部门的对口扶贫力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其次,加大对民族地区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帮助其“造血”。一是出台有关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促进千家万户小农经营的联合,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出台鼓励性优惠政策,引导大企业到民族地区兴办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带动民族地区特色产品基地的发展。三是在产业化项目布局上向民族地区倾斜,使每个民族地区都有1—2个覆盖面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再次,在财税和金融政策上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辅助其“养血”。在宏观财政、金融政策上实行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五、重视人文,营造氛围,形成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当前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地方经济竞争加剧、国际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谁在环境建设方面走在前面,谁就能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和自然因素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并没有一个吸引投资、加快发展的硬环境,但可以把软环境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加大人文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等建设力度。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公民的开放、进取、合作、竞争、信用等现代观念,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同时,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资源,加强对人文景观和自然环境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提升文化品位,建立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以服务企业、服务民众为目标,转变工作方式,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改善对企业的服务态度。加强治安管理,抓好环境整治,改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条件,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工作环境。
六、以人为本,尊重创造,激发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内在动力。要从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出发,摒弃一切不利于民族地区改革和发展的思维方式。进一步克服因生产生活半径狭小、对外交流较少状态下形成的思维狭隘、经营粗放、成本意识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克服等、靠、要的单纯依赖思想和无所作为思想,以及小进即满、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小农意识。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要实现跨越式快速发展,就必须树立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的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想、敢干、敢试、敢闯。要以开放的意识深化改革,以开放的观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求实创新的精神激发跨越式发展的活力,以强烈的竞争意识营造跨越式发展的优势。要使民族地区的群众在加快发展中直接尝到甜头,自觉地转变观念,找到脱穷致富的出路,学到搏击市场的本领,使他们由等待救济式的帮扶对象变成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主角,成为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和主体力量。
总之,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需要从多方面同时展开,但经济发展是重中之重,只有经济发展才能推动社会发展,只有经济和谐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只要把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很好地结合起来,就会顺利到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光辉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