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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安排公告
日期:2023-06-08    来源:院组织人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相关规定,现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来我院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可与组织人事处沟通后进行线上审核。
  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4日
  地点: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517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46号)
  联系电话:0991-3837597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党员证明;
  5.报考235650271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初级会计师及以上或初级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如被我单位录用,同意办理离职手续);
  7.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8.“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三)注意事项
  1.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并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5.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附件】新疆社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责编: 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