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春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公告》要求,我院已完成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考察等环节。其中,中亚研究所两个岗位(岗位代码:013、014)、民族文化研究所岗位(岗位代码:016)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故无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新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岗位(岗位代码:004)、经济研究所岗位(岗位代码:007)、社会学研究所岗位(岗位代码:008)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体检前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故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现将体检及考察结果予以公布,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20日(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疆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反映,经查核举报属实且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我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拟录用人员录用手续。
监督电话:0991-3837638
附件:《新疆社会科学院2023年春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体检、考察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