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组织及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院内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院内的机构设置和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院职工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聘任工作;负责自治区社科系列职称的评聘工作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考评工作;负责全院职工劳动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的测算、审核、发放工作;按照人事档案的管理标准和保管要求负责全院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开招聘、人员调动、聘用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史续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审查和个人事项核查工作;负责全院编制内岗位设置、管理及运作工作;负责全院统战工作,做好人大、政协及党外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援疆干部的对接、服务等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知识分子、人才工作。
处长:闫静,副处长:孙军、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