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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会科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公告
日期:2023-10-10    来源:院组织人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相关规定,我院已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报考23765184岗位的考生因自愿放弃招录资格原因,我院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现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就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新疆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六楼(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46号)。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面试开始后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991-3837597
  三、其他有关说明
  (一)面试前一日北京时间11点前,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前一日北京时间11点之后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计分按照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保留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本网站公布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五)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面试期间,考生需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七)参加面试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招聘重要信息。
  (八)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新疆社会科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责编: 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