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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会科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工作安排公告
日期:2023-10-17    来源:院组织人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相关规定,我院已完成招聘面试工作,现将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7个工作日)。
  二、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体检集合地点:新疆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一楼(由工作人员带往体检医院)
  联系人:罗沙
  联系电话:0991-3835944  
  四、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用(约450元)。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递补。
  六、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体检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体检当天不吃饭,不得喝水,不嚼口香糖。

【附件】新疆社会科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责编: 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