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深走实,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堤坝,5月28日上午,新疆社会科学院处级以上干部及法学研究所专家代表一行20余人前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接受深刻的纪法警示教育,敲响廉洁自律长鸣警钟。

走进庄严的法庭,高悬的国徽熠熠生辉,整个庭审现场气氛肃穆。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链条梳理、法律适用依据等核心焦点,依次进行了详尽的法庭举证、质询、辩论,被告人也作了最后的陈述与忏悔。两个小时的庭审,清晰还原了一名曾受组织培养的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因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漠,逐渐放松自我要求,在权力和诱惑面前迷失方向,最终突破底线、滑向犯罪深渊的完整历程。
旁听的党员干部们神情严肃,内心受到极大触动。大家深刻体会到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 的含义,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以及违纪违法所带来的惨痛后果。这一过程让大家更加明白,法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必须始终严格遵守。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终点。此次庭审旁听是一堂生动且深刻的廉政教育课,通过 “身边案” 来教育 “身边人”,让参加旁听的人员深受启发。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准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戒律、行有止境。
下一步,新疆社会科学院将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常态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这类鲜活的教材,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于心,落实到行动中,在科研和工作中坚守纪律底线,以清正廉洁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