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08 来源:“新疆社会科学院”微信公众号
12月5日上午,新疆社会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5年第24次集体学习暨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宣讲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辅导百问》——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内容开展学习。根据自治区宪法宣传周有关工作安排,开展主题为“坚持旗帜引领 弘扬宪法精神 开创新时代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的宣讲。本次集体学习与宣讲活动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着力强化我院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为推动我院法治新疆建设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有益参考。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自治区成立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新疆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要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对法治新疆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深入总结新疆法治实践中的宝贵经验,为构建体现中国特色、新疆特点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作出贡献。
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院属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
来源 | 办公室
编辑 | 涂翰南
审核 | 张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