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3-23 来源:“新疆社会科学院”微信公众号
3月18日上午,新疆社会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5次(扩大)集体学习,同步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仪式。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并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全国“两会”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召开的重要会议,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中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举措。此次专题学习,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也是院党委立足社科院职责定位,推动全院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强化使命担当的具体行动。全院上下要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尤其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新颁布法律的学习研究,结合新疆多民族聚居的区情实际,发挥社科院学科和平台优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系化学理化研究,为提升新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贡献智慧力量。
会议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从思想根源上纠偏改错,坚决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个人名利轻群众福祉的错误倾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要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的生动实践中汲取精神力量,学习心系群众的宗旨意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眼长远的战略定力,立足社科院作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思想库”“智囊团”职责定位,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把论文写在新疆大地上,拿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高质量研究成果。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院党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部门“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廉洁自律、勇于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生态。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把学习教育与各项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一要学深悟透全国“两会”精神,找准科研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研究工作与国家战略、自治区发展同频共振。二要抓实抓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三要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自我革命精神提升履职效能。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院属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学习。
来源 | 办公室
编辑 | 马雪炜
审核 | 张安虎